即使自己不能贏得人們的愛戴,也要避免自己為人們所憎恨;因為一個人被人畏懼同時又不為人們所憎恨,這是可以很好地結合起來的。只要他對自己的公民和自己的屬民的財產,對他們的妻女不染指,那就辦得到了。而當他需要剝奪任何人的生命的時候,他必須有適當的辯解和明顯的理由才這樣做。但是頭一件是,他務必不要碰他人的財產,因為人們忘記父親之死比忘記遺產的喪失(perditadelpatrimonio)還來得快些[1]。再說,奪取他人財產的口實是永遠好找的;一個人一旦開始以掠奪為生,他就常常找到侵佔他人財產的口實。但是,與此相反,奪取他人生命的理由卻更加難找了,而且很快就消失了。
人們愛戴君主,是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,而感到畏懼則是基於君主的意志,因此一位明智的君主應當立足在自己的意志之上,而不是立足在他人的意志之上。他只是必須努力避免招仇惹恨,有如前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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